2023年成都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计划
根据《2023年成都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计划》:
2023年成都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(市锦赛)将于7-10月举办,地点待定;该项比赛同时为2024年市运会的达标赛(或预选赛)。
“X年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运动会“改名为”第X届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运动会“。
今年的第三届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运动会游泳比赛(学运会)将于5-6月间在大运会场馆(本人猜测可能是东安湖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)举办。
另:根据近两三年惯例,今年年底(一般是12月)“可能”还会有2023年成渝地区俱乐部游泳公开赛。
名称 时间
地点
主办
备注
2023年成都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7-10月 待定
市体育局,市教育局
市运会预选赛或达标赛;可达三级
第三届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运动会游泳比赛 5-6月 大运会场馆 市体育局,市教育局,大运会执委会 大运会测试赛
【附】《2023年成都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计划》完整内容:
http://gk.chengdu.gov.cn/govInfo/detail.action?id=144262&tn=6
“希望之星”第三届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
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
一、主办单位
成都市体育局、成都市教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成都市各相关运动项目中心、成都市各相关运动协会
三、竞赛时间
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
四、竞赛地点
各项目承办单位确定。
五、参赛单位
四川天府新区、成都东部新区、成都高新区、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龙泉驿区、青白江区、新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、新津区、简阳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崃市、崇州市、金堂县、大邑县、蒲江县,各相关直属(直管)学校。
六、竞赛项目和组别
(一)竞赛项目
田径、游泳、篮球(含三人制)、排球、足球(五人制)、乒乓球、网球、羽毛球、武术(集体)、健美(啦啦)操、自由式轮滑,共11项。
(二)竞赛组别
高中组(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初中组(2007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小学甲组(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小学乙组(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
共4个学龄组别。
七、参加办法
⒈由各区(市)县体育、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建代表团参加所设项目比赛。必选项目应报名参加全部4个学龄组别的比赛;可选项目自愿选择项目和学龄组别参加。
⒉各区(市)县代表团应在本辖区内建立初中组和小学甲、乙组的选拔参赛制度,以公开、透明的方式遴选出运动员(队)代表辖区参加本次运动会。高中组代表队的组建,在充分保障参赛运动队水平的前提下,由各区(市)县代表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
各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必须参加相应项目相应学龄段的选拔。
⒊各项目参赛人数、小项设置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。
⒋直属(直管)学校以校区为单位参加所在区域选拔赛,不单独组队参赛。
⒌各项目参赛运动队应统一服装。
八、运动员资格
⒈参赛运动员应是具有成都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,并代表学籍所在区域参加。
⒉参赛运动员根据学籍证明所载学龄段报名参加相应学龄组别比赛。
⒊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运动员资格的审查,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以大打小。对违反竞赛规程、规则的行为,除取消当事人(队)参赛资格、比赛成绩、评优评先资格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赛、通报批评等处罚。
4.参赛运动员应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部门体检,证明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该项目者,并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于报名时将身份证、学籍卡(有照片)、体检证明、有效保险凭证等一并交由各项目承办单位进行核查。
具体要求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。
九、竞赛办法
⒈各项目根据报名人(队)数确定赛制。
⒉各小项报名不足6人(队)时不设项。
十、录取年名次与计分奖励办法
1.各项目录取团体前16名(本项目4个学龄段所有小项名次汇总统计,小项名次录取与计分方式见各项目竞赛规程),按照17、15、14、13、12、11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入各代表团总分。
2.各代表团按照总分排列名次,总分多者名次列前。总分相同则以所获大项团体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。
代表团根据总分,按照1:1:2的比例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3.各项目报名参赛人(队)数达到设项要求,但不足录取人(队)数的,按实际参赛数由高到低录取名次。
4.获得各项目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由各项目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(承办单位盖章)。
5.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设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可设“优秀教练员”(获一等奖的单位所报名参加的学龄组别可分别推荐1人)、“优秀裁判员”(按照本项目裁判员总数8:1进行推选)。
6.比赛成绩包括各单项比赛结果,由各项目承办单位依据竞赛日程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7.根据《“希望之星”第三届成都市青少年(学生)运动会总成绩册》各代表团所获比赛名次,由各区(市)县相关行政部门、学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。
十一、报名
1.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、副团长2人(体育、教育行政部门各1人)、联络员1人,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经体育、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的报名表(见附件)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337358@qq.com。
2.各代表团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(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通过成都市体育局官方网站:cdsport.chengdu.gov.cn另行下发)。
田径项目竞赛联系人:邵娟娟,电话:15828273317
游泳项目竞赛联系人:周游,电话:18980087633;王韦华,电话:13281134917
篮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饶桂超,电话:13618068564
排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王恩芳,电话:13982199819,徐仁莉,电话:15928032995
足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王杨镇雄,电话:18628058124
乒乓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张瑞勇,电话:13096371807,张文萍,电话:13980574116
羽毛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覃昊,电话:13982220406;卢志,电话:18408250372
网球项目竞赛联系人:冯娅,电话:13668135503
武术项目竞赛联系人:刘凌琳,电话:13540834060
健美(啦啦)操项目竞赛联系人:孙雪梅,电话:18030895674
轮滑项目竞赛联系人:汤万文,电话:13018263693。
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电话:61881012,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电话:61885343。
(二)各项目报到时交验运动员学籍卡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体检证明、保险证明及其它要求交验的证明。
十二、其他事项
1.运动会各项目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,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2.大会设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。单项竞赛委员会具体落实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赛风赛纪等相关工作。
3.运动会不收取报名费、参赛费,各代表团所需经费一律自理。
十三、本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